农村适婚人口性别失衡的背后,藏着一个极易被忽视的群体困境:部分农村精神障碍、智力障碍女性,正沦为强迫婚姻的受害者,甚至被当作 “商品” 在买卖婚姻中流转。今年全国两会,全国政协委员、编剧、网络文学作家蒋胜男一份建言,将这一隐秘的社会痛点再次拉回公众视野,也为破解这一治理难题提出了具体路径。
在农村地区,适婚男女性别比例失衡问题长期存在,这也让部分不法分子将目光投向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精智障女性,收买、强迫成婚,甚至伴随性侵、虐待等行为,这些触目惊心的现象,让农村精智障女性成为婚姻权益被侵害的高发群体,她们的人格尊严被漠视,人身自由被剥夺,本该被呵护的特殊群体,却成了买卖婚姻链条中的牺牲品。
而这一问题的屡禁不止,并非单一原因造成,而是多重治理难题交织的结果。首先是婚姻自主的决策权被架空,婚姻登记时机械要求监护人同意,却忽视了对精智障女性自身真实意愿的考量,也缺乏专业的决策能力评估,更没有针对性的婚前辅导,让她们连表达 “愿不愿意” 的机会都没有。
其次,利益驱动让买卖行为有了生存空间。部分父母借着 “嫁女” 的名义牟利,甚至将照护精智障女儿的责任转嫁给他人,高额彩礼的陋习更是催生了赤裸裸的买卖行为。而相关法律惩处机制的不完善,让这种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极低,即便被发现,也难以得到严厉追责。
同时,救助与监管的缺位也让问题雪上加霜,流浪的精智障女性往往得不到及时救助,基层部门的推诿扯皮、群众对救助政策的认知不足,让她们陷入无人管的境地;法定的报告义务缺乏强制力和配套机制,即便有人发现问题,也没有畅通的渠道及时反馈。更棘手的是,一些未涉及金钱交易的 “收留” 行为,法律责任界定模糊,取证难、定罪难的问题,让不少违法行为成了 “漏网之鱼”。
更值得反思的是,在农村婚姻问题的治理中,现有政策对失婚男性的权益关注较多,却对精智障女性的保护相对缺失,这种制度性的缺位,让她们的权益保障成了短板。而消除强迫婚姻,本就是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之一,多国也已通过专项立法构建了保护体系,这些域外经验也为我国的治理提供了借鉴。
针对这一系列难题,蒋胜男委员提出的建言,切中了问题的要害,也给出了全流程的治理方案。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治理行动,覆盖预防教育、发现解救、安置康复、司法救济全环节,从源头预防到事后救济形成闭环;设立强迫婚姻危机干预中心和匿名举报热线,让发现问题、举报问题有了具体渠道;建立联合强制报告机制和公职监护预警联动机制,夯实基层排查与监管责任,让监管不再缺位;完善法律法规体系,明确法律责任与民事救济途径,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,让受害者有处寻求帮助。
农村精智障女性的权益保障,是社会文明的一面镜子,她们或许无法清晰表达自身诉求,或许缺乏自我保护能力,但这绝不是她们被漠视、被侵害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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