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公益游学有感:意定监护,是失独家庭晚年最现实的期盼
2026-10-19 20:53:09
  • 0
  • 0
  • 0
  • 0

今天我继续在厦门公益游学,偶然看到一篇关于意定监护的媒体文章,看完心里感触很深。这件事,戳中了很多失独家庭、计生特困父母最焦虑的晚年难题。我便把这篇报道转发到失独家庭微信群,没想到一下子引发大家热烈讨论,不少朋友说出了自己身边的真实处境和内心的迫切期盼。

人到老了,真正让人恐慌的,不只是身体衰老。

倘若有一天自己失能卧床,突发疾病要做手术,谁来签字?日常吃喝起居由谁照料?一辈子积攒下来的财物该如何处置?

对失独群体来说,缺少子女这份传统依靠;还有不少老人,亲人远在他乡,亲属之间矛盾隔阂,亲情早已疏离。等到真正需要人托底的时候,身边找不到可以完全信赖托付的人,这不是遥远的想象,是摆在眼前的现实隐忧。

好在《民法典》里的意定监护制度,给这类困境提供了法律层面的解决路径。简单说,在我们头脑清醒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,就可以提前沟通,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信任的个人或者组织当监护人。未来一旦自己丧失或是部分丧失行为能力,就由提前选定的监护人处理医疗、照护、财产管理等重要事务。

不少地方已经在做相关实践探索,北京、广州、天津、深圳、成都等地,都陆续开展老年人意定监护相关试点工作。

这项制度最大的价值,就是把晚年的选择权交还老人本人。不用完全依赖血缘亲情,趁意识清楚提前做好安排,如同给自己晚年备下一根牢靠的 “拐杖”,既守护老年人的人格与权益,也让社会养老保障多一层缓冲。

但法律条文写得再好,落地到普通人的生活,还要跨过不少现实关卡。通过和群里家庭交流,我看到两道绕不开的现实难题。

首先是大众认知上的隔阂。

长久以来,社会普遍默认养老就要依靠子女家人。很多老人根本不知道还有意定监护这一制度;部分亲属在情感上难以接受老人选择非亲属担任监护人;社会层面的科普也远远不足。不少长辈习惯于把晚年安稳寄托于运气,不愿意提前规划失能之后的生活。

养老不该赌运气。年老不等于就要看人脸色,晚年如何安排,自己理应拥有主动权,需要更多真实鲜活的故事,让更多人看见、了解这项制度。

其次是财产、监护权责的监督问题。

养老照料和财产处置总是紧紧绑定,生活里老人财产纠纷的事例时有发生。要让意定监护行得通,首先必须保证全部决定都是老人发自内心的真实意愿,做好相应法律公证;老人也必须保留随时反悔、更换监护人的权利。

权力不能没有约束。如果监护人敷衍照料,甚至私自处置老人财产,要有对应的监督渠道和追责手段。同时,不管是个人还是社会组织担任监护人,都需要具备足够专业能力,面对老人突发急症等紧急状况,能够及时响应,扛得起这份沉甸甸的托付。

社会正在步入深度老龄化,数以亿计的老年人当中,包含大量失能、独居、无依靠的群体。养老不能只停留在口号,需要法律制度、社会服务互相配合,实实在在解决老百姓的后顾之忧。制度革新的过程,难免伴随观念的碰撞与磨合,阵痛无可避免,但值得我们去推动。

今天转发报道之后,群内两位家庭代表分享的真实案例,格外让人揪心,都是现实当中遇到过的棘手处境。

河南漯河再生家庭刘红杰:最近遇到一例,老人急需养老,第三方(监护人)到不了场,兄妹因为经济纠纷不往来,社区没有接到书面委托,无法出面,迫切又现实,只有官方牵线搭桥,意定监护这事才好推动。

江苏常州徐志富:这篇报道很切合实际。这对我们计生特困父母尤为迫切。期望地方政府能为我们牵线搭桥,做好这一民生好事,民生大事。

一纸法律规定的背后,是无数特殊家庭对安稳晚年的渴求。意定监护不只是一个法律名词,它关乎老年人的晚年尊严。期待各地加大推进力度,多搭建官方对接的桥梁,让失独、计生特困父母,能够真正享受到制度带来的保障,安度桑榆晚景。

注:本文部分制度背景参考新京报报道《提前选定监护人,让更多老人安享晚年》,结合本人厦门公益游学亲身经历、失独家庭群一线反馈整理创作。

2026年10月19日

 
最新文章
相关阅读